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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口岸将执行新舱单传输制度
 时间:2018-10-19 0:00:00  来源:  浏览量:727  字体大小:【 】  分享到新浪微博  转播到腾讯微博    

   继宁波等口岸后,近日,上海口岸也发出通知,将于2018年10月20日起实施新的出口舱单传输操作办法,对预配舱单的传输时限、预配舱单的变更、预配舱单的传输等提出新的要求。此前,海关总署已发布172号令及2017年第56号公告,宣布对出口新预配舱单的调整,用户必须在发送预配舱单时提供准确信息(含收发通企业的代码,箱号封号,件毛体等必填字段),与报关信息核对一致后方能安排报关、上船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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