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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、退还保证金!
 时间:2019-4-15 0:00:00  来源:  浏览量:490  字体大小:【 】  分享到新浪微博  转播到腾讯微博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根据国务院近日出台的《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》,无船承运人终于可谓迎来以下重大利好:1、无船承运业务审批取消,将改为备案制;2、无船承运业务今后将只进行备案业务办理;3、取消无船承运人保证金或保证金保险制度;4、交通部将于近期集中办理无船承运保证金退还工作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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