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企业:
接省商务厅通知,现将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、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下发的《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(苏涉外防控【2021】2号)转发你们。
附件: 《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(苏涉外防控【2021】2号)
江苏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
2021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