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 - 通知公告
 - 政策法规
 - 备案通知
 - 网上备案
国家铁路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
 时间:2023-2-17 0:00:00  来源:  浏览量:950  字体大小:【 】  分享到新浪微博  转播到腾讯微博    

积极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,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范围(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不受此限制),采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或纯电动新能源商品汽车,依据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GB 12268)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,铁路运输新能源商品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,由承托双方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运输。办理新能源商品汽车国际铁路联运,应当符合铁路合作组织《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》附件第2号《危险货物运送规则》等有关规定。

 
 
 
江苏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页面版权所有 江苏金茂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国际经贸大厦703室、708室 电话:025-52327340(39) 传真:025-52208745 Email:jiffa@jiffa.org.cn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 苏ICP备15037117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