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意见》明确拓展航线资源、促进箱量集聚、完善港口功能等三个方面的重点扶持举措。鼓励COSCO、MSK、CMA等大型船公司与扬州港口码头、进出口企业长期合作。支持新开、培育扬州港近洋航线、“点对点”直航航线以及沿海直达干线等,为扬州水运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航线保障。鼓励代理、码头、物流企业提供“一站式”综合服务,鼓励港口行业主体成立“多式联运”服务中心,引导集装箱货源在扬州集聚。鼓励港口码头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,提高货物进出港及在港期间的周转效率,支持建设海关指定监管场地,推动设立扬州引航站。《意见》要求要增强扶持力度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,覆盖了9个方面的支持项目,包括:鼓励开辟航线、鼓励货代公司招揽货源、鼓励增加进出箱量、支持集装箱陆运企业发展、鼓励招引大型国际货运公司、支持转变运输方式、支持集装箱码头做大做强、支持“多式联运”服务中心建设、支持口岸功能完善等。